非法劳工也享有应有的工资待遇
很多移民因为没有居留被迫从事黑工,也因此成为被雇主剥削的对象,不但不能享有像合法劳工一样的工资待遇,没有解雇费,没有加班费,没有节假日,甚至还经常被雇主拖欠和克扣工资,在这种情况下,被剥削非法劳工由于没有合法身份,所以没有勇气利用法律武器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,最后只能忍气吞声,任由雇主的剥削。
近日,帕多瓦劳动法院判决一名非法移民劳工起诉雇主剥削的案例胜诉,法官认为,工资报酬属于所有劳动者,也包括不合法移民劳工。这名移民没有合法居留,约一年的时间在一家农庄从事黑工,每天工作15个小时,没有节假日,没有加班费,在工作关系结束时也没有任何遣散费,面对雇主的剥削,这名移民没有选择沉默,而是决定向法院起诉他的雇主。法院最后判决这名移民胜诉,雇主应赔偿给他克扣工资、加班费、解雇费和节假日补贴,共计15000欧元。
法官驳回了雇主的答辩,雇主认为这名移民没有合法身份,所以也就没有工作合同,因此也不能享有应有的权利。法官认为,宪法规定工资报酬是劳动者应该享有的基本权利,它属于所有劳动者,也包括非法移民劳工,同时过错方是雇主,因为按照移民法22条款规定,雇主不可以雇用没有居留的移民劳工,正是由于雇主首先违反了规定,才造成他与非法移民劳工之间不合法的工作关系。